女高管与已婚男下属约会开房 案情曝光 公序良俗引争议
一名女性高管与一名已婚男下属在工作时间内频繁外出就餐、约会甚至入住酒店,这一行为最终被男同事的妻子发现。感到愤怒的妻子选择向公司举报,并与该女高管发生了肢体冲突。
公司随后以严重违反纪律为由解雇了这位女高管。对此,女高管辩解称,她与男下属始终保持在0.46至1.22米的“个人距离”,坚称双方并无亲密关系。双方各持己见,争执不下,最终这场纠纷升级至法律层面。
事件追溯至2004年,女高管沈某加入了一家位于广东的五金制品公司,并签署了正式的劳动合同。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多种可导致立即解雇的行为,其中包括打架斗殴、严重失职以及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等。
公司《员工手册》中也清晰列出了多项违规行为的处罚条款,如聚众闹事、斗殴及道德败坏等都将面临除名或辞退。沈某对此手册内容签字确认。
从2023年2月开始,沈某利用职务之便,多次安排男下属谢某在上班时间外出进行私人活动,如共进午餐、约会及入住酒店。她还擅自修改了谢某的考勤记录,并利用权力为谢某提高了薪资,由月薪10000元调整至15000元,同时自己也存在迟到和缺勤的情况。
2023年5月30日,谢某的妻子前往公司,指控沈某与谢某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,并与沈某发生了冲突。警方介入后,对谢某妻子处以罚款,确认其对沈某造成了身体伤害。
基于此事件,公司于2023年6月8日通知沈某解除劳动关系,理由是她的行为不仅扰乱了公司秩序,也违反了劳动合同及社会公序良俗。
沈某则反驳,声称她与谢某之间是清白的,所有外出均为正当,且她与谢某保持适当距离,没有亲密举动。她否认滥用职权,表示调薪决定并非由她单独作出,并指出自己未曾收到关于迟到、旷工的警告或通知,同时也强调自己是冲突中的受害者,没有扰乱公司运营。
尽管沈某提出上述抗辩,但她在后续的仲裁及诉讼中均未能得到支持。法院认定,沈某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及公司规章制度,公司解雇她的决定合法。沈某提出的违法解雇赔偿请求被一、二审法院相继驳回,维持了原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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